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2007年度作出突出贡献台资企业的决定
(赣府字〔2008〕68号 2008年9月1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大开放主战略,开放型经济取得了长足进展。台资是我省引进外资的重要部分,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批准合同台资项目2256个,合同台资额达8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2亿美元。随着赣台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入,广大在赣台资企业视江西为故乡、以发展为己任,在不断扩大在赣投资的同时,还主动为江西介绍和引进了一大批台资项目,积极支持江西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推动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台资企业对我省作出的突出贡献,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等15家台资企业为“2007年度江西省突出贡献台资企业”。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切实把握两岸关系发展面临的良好机遇,抓住投资江西的有利商机,进一步加强同江西在更大规模、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的合作,实现“互利双赢”。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完善和落实“亲商、安商、富商”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在赣台资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附件:
2007年度江西省突出贡献台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