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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热电厂幼儿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热电厂幼儿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8〕96号)


郑州热电厂幼儿园:

  为进一步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解决目前社会上反映强烈的幼儿园伙食费问题,依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根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幼儿园伙食成本调查报告》,本着合理补偿办园成本、统筹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郑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郑价费[2003]20号),同意郑州热电厂幼儿园代收代支伙食费标准调整为7元/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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