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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局:

  自今年5月1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各处室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现就做好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主动做好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

  各处室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按照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所规定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的具体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和内部审核程序运转,确定可以公开的,在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安全。每年末,委办公室将对各处室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二、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类政府信息工作

  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欲获得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以外信息的重要途径。各处室局要高度重要这一环节,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件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依法向我委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当面申请的,由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具体负责咨询、受理、初审、分办等事宜;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子形式)。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应当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委的电子邮箱;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能够提供信息索引、名称、生成日期等内容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应尽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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