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建设“新农村信息化示范村”。2008年至2010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两县一区的经济基础好、农户积极性高、信息化条件许可的行政村,按照“固定电话入户率达到90%以上,宽带入户率达到20%以上,iptv入户率达到10%以上”的标准,开展建设“新农村信息化示范村”活动,推动信息化进村入户,打造一批信息化示范村和样板村。其中:沙坡头区5个,中宁5个,海原2个。(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三)实施移动网络全覆盖工程。2009年前,由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和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移动网络全覆盖工程,消除移动电话信号“盲区”,实现移动信息在全市的“无缝隙”覆盖,并由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在硒砂瓜、设施蔬菜等特色产业种植区域的国道、省道和主干道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置300个移动服务点,免费配置300部移动公话,方便种植户随时咨询农技专家解决种植、病虫害防治技术难题和农产品销售事宜。其中: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配置100部,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配置200部,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配置100部。(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四)实施电脑、宽带入户工程。按照全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做好信息产业部赠送的电脑终端产品发放的基础上,制定购置电脑、接入互联网综合补助优惠政策,每户凭购机和宽带入网费票据领取补贴10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全额负担。(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五)实施农村信息服务点自建工程。在抓好市、县、镇(乡)、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的基础上,制定信息化设备购置、网络使用费补助和免除信息服务点管理费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自建农村信息服务点,实行市场化方式运作,力求把自建信息服务点建成全方位服务周边农户、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特色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微型企业。(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六)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2009年前在全市建立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医疗信息系统,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服务农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远程信息查询、远程挂号和远程诊疗。(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中宁、海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卫生局、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七)建立市、县级农村信息化培训基地。2010年前,结合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争取国家、自治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投资等方式,建立市级农村信息化培训基地1个、县级农村信息化培训基地2个,以基地建设带动我市农村信息化发展,为我市农民提高信息产品应用能力奠定基础。(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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