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到2012年名牌产品产值率达到35%以上。
(三)到2012年累计创国家免检产品15种,重点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累计达到2种以上。
(四)到2012年全市主要工业产品、省以上名牌产品有35%以上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全市使用绿色食品标识120个以上,建立起设备配套、手段比较完备的绿色粮食、蔬菜、畜禽产业基地,实现绿色食品和绿色产业跨越式发展。
(五)2008年全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0%左右,其中主要工业产品质量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到2012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中主要工业产品质量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出口产品商检合格率达到100%。
(六)2012年通过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达到240户以上;凡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质量认证。
(七)2012年前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创市以上质量诚信企业50户以上;创省质量管理奖企业5户以上,创国家质量管理奖3户以上。
(八)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2008年创市级优秀QC成果20项以上;创省级优秀QC成果9项以上;创国家级优秀QC成果1项以上。到2012年累计创市级优秀QC成果40项以上;创省级优秀QC成果20 项以上;累计创国家级优秀QC成果5项以上。
(九)抓好质量教育培训工作。2008年培训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检验人员150人以上。到2012年全市每年培训人数达500人以上。组织质量专业人员参加全国质量工程师培训考试,到2008年计划获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110人以上,到2012年累计获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150人以上。获省以上名牌及质量管理奖企业的重要工序和质量监督管理岗位至少要有1人获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资格或通过省局组织的质量工程师资格培训。
(十)2010年前实行设备监理制度,依托重点装备制造企业组建设备监理公司,到2012年全市获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达35人以上。
(十一)到2012年工程质量责任范围内建设工程覆盖面达到96%,建筑结构材料市场准入率达到100%,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率达到80%,市级优质样板工程45项,建筑工程质量备案率100%,其中优良品率达到40%。杜绝建设“豆腐渣”工程和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十二)到2012年铁路、交通、民航、商业、旅游、教育、医疗卫生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积极贯标认证,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三、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