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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清远市模范教育工作者、清远市教书育人优秀教师、清远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清远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个人、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清远市模范教育工作者、
清远市教书育人优秀教师、清远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清远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个人、清远市普及
高中阶段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清府〔2008〕83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表彰我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面做出的成绩和贡献,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动作用,激发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温树辉等40名同志为“清远市模范教育工作者”称号;授予陈琴珍等40名同志为“清远市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称号;授予吴惠清等20名同志为“清远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授予清远粤大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8个单位为“清远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方绍伟等18名同志为“清远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清远市成人教育办公室等20个单位为“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先进单位” 称号;授予何瑞华等30名同志为“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或牌匾,以资鼓励。
  希望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模范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立足本职,勇于探索,创新进取,为推动清远教育事业的深入改革和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清远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附:

  1、清远市模范教育工作者名单
  2、清远市教书育人优秀教师名单
  3、清远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4、清远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名单
  5、清远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名单
  6、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先进单位名单
  7、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附1:
  清远市模范教育工作者名单(40名)

  市直单位:温树辉、梁丽芬、张玉兰
  清 城 区:吴清坚、李 健、谢建辉、汤永年、钟杰玲
  清 新 县:胡燕梅、吴立雄、毛华森、李利娴、黄福桂
  英 德 市:罗大定、刘启清、吴新艺、莫玉珍、陈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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