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强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到2011年,全市农村独生子女和纯生二女结扎夫妇、符合条件的农村基层干部和被征地农民100%参加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从2008年起,保持在籍农民参合率达100 %;2011年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达到115元。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起,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民和“五保供养”人员100%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在突发事故中新出现的特困家庭100%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2011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以上,30%以上的乡镇(街道)敬老院达到省一、二级敬老院标准,基本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结合,覆盖全体农民的农村社保体系。
11、加强公共服务和生态建设,全面优化农村生活环境。通过财政补贴、集体筹资、村民义工、社会捐助和市场化运作等多种途径,加快农村卫生站、小型购销超市、垃圾收集站、风景林、自来水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村庄规划整治”工程,从2008年起,每年20%的农村家庭完成改厕、改灶任务,每年20%的自然村建成垃圾统一收集点,20%的行政村有专职环卫保洁工人;到2011年,全面完成村庄整治任务,“脏、乱、差”得到治理,100%的行政村有小型购销超市,90%以上的行政村通公共汽车和自来水,60%以上的农户完成改厕和用上燃气灶,全市中心镇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其它乡镇(街道)建成垃圾中转站。实施“千村家园绿化”工程,到2011年,每个行政村有1000棵以上、每个自然村有500棵以上风景树,有条件的村建设小片风景林;鼓励条件较好的村镇创建全国优美乡镇,各县(区)每年至少创建3个以上市级生态示范村(镇)。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08年起,市财政分期分批补贴农村贫困家庭每户危房改造金5000元,到2010年,全市基本消除农村泥砖危房户和无房户。从而使农村生态环境更加美化,生活条件更加便利,农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12、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全面落实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积极实施“城乡教育联动发展计划”和县(区)内城乡教师收入“两个基本持平”政策,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通过开办农村夜校、普法教育、开展技能短期培训、深入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到2011年,农村中小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0%,每个中心镇建成一所贴近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接受过一次实用技能培训的适龄青年达到100%。推进依法治镇、治村,到2011年,农民法制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农村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70%的乡镇(街道)创建成为省教育强镇,实现省教育强市目标。农民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人口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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