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法院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保护了发明创造专利权,促进了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平等保护了国内外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维护了优质品牌建设和发展;制止了不正当竞争,引导了诚信经营,维护了公平竞争,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经济的秩序;保护了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促进了文化和科学事业的繁荣。通过公正高效地审判各类知识产权纠纷,让人们直观地感受到法律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制裁什么,借助一个又一个鲜活案例具体演绎了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权利范围和权利行使规则,使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溶入市场竞争的意识中,成为支配人们在知识产权方面进行竞争和合作的基本意识。
二是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5年来,全省知识产权法官都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思想,以“胜败皆服、定纷止争”为目标,不断创新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的机制和方式。如广州中院对调解进行专题调研,深圳中院对调解方法和策略进行分类总结,佛山中院推出“六步式”调解方法。在此基础上,省法院于2005年8月适时出台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的指导意见》,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对诉讼调解进行了规范,进一步促进了全省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率(含和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50%左右,并涌现出一批调解办案能手。仅在2006年,全省法院就调解(含和解撤诉)知识产权案件共1452件,占全年知识产权案件结案总数3210件的45.2%。2006年9月,省法院民三庭还荣获省法院授予的“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诉讼调解工作的广泛开展,有效化解了大量纠纷,使得很多当事人从法庭上的对手变成了市场上的盟友,促进了知识产权依法传播实施,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权利人、使用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是建立良好互动机制,增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合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行的“双轨制”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重要特色。5年来,全省法院积极探索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一是积极参与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所组织各项活动。省法院作为办公会议的特邀成员,积极参加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开展的大规模联合执法和宣传活动,制裁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普及和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是经常走访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海关等部门,深入交换意见,广泛征求他们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建议。省法院还邀请行政机关人员到法院举办的培训班授课,同时也派法官到行政机关授课交流。2007年,省法院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建立了人才交流机制,互派人员到对方单位交流学习。此外,自2004年5月以来,省法院和深圳中院还先后建立了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聘请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行政执法的专家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有关专业人士担任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顾问,充分利用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资源,为知识产权审判出谋划策。
通过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交流与沟通,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互动机制,促进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相互了解,达成了共识,增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力。
四是建立案件评查和分析机制,有效保证了案件审判质量。为了掌握全省知识产权审判的总体情况,把好审判质量关,省法院建立了案件评查分析制度。2005年,通过评查全省7个重点中级法院、3个基层法院各类一审生效知识产权案件313宗,整体把握了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基本情况,加强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和了解,找出了各被评查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并探讨了目前知识产权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2006年6月,我们将2002年以来省法院审理的二审重大改判案件共90件按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不正当竞争4种类型归纳分类,在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培训班上逐一进行专题剖析评点,纠正审判中存在的不当认识和做法,统一了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和执法尺度,有效促进了知识产权审判规范化和审判质量的提高。
由于平时注重抓好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在第二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广东省共有7篇裁判文书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三等奖2篇,鼓励奖4篇,获奖总数居全国第二。
(二)全面加强司法能力,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一是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5年来,广东省各级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的机构建设。审判机构的完善,对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各项工作的全面布局、长远策划和稳步推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省法院于2002年底成立了专门负责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业务的、独立编制的民三庭,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知识产权审判机构设置的机构独立、职能独立和人员独立;随着审判形势的发展,队伍不断壮大,从原来的8人编制发展为目前的20人,组成了4个完整的合议庭,并分别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反不正当竞争作为调研指导方向,从而保证了调研和指导的质量和力度。全省各中院以及部分基层法院也分别成立了民三庭或组成了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合议庭,为公正高效地完成审判任务、推进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二是队伍政治素质不断提高。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中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专项教育活动,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的宗旨意识、公正意识、廉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明显增强,工作作风不断改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事实表明,全省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升,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明、执法为民、司法公正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在南粤大地茁壮成长。
三是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2002年以来,省法院每年均针对知识产权审判的热点难点问题举办专题性培训,还组织全省各级法院就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诉讼调解问题、MTV案件的审理问题等展开研讨,借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审判能力。近年来,对外交流活动也有新进展。全省知识产权法官不仅加强了与国内兄弟法院之间的交流,与国外同行的交流范围也逐步扩大,层次逐年提高,截至2006年底,广东省知识产权法官到境外进修学习共有50余人次。通过对外交流,知识产权法官获得宽广的国际视野,同时也展示了我国及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