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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商务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三便民一推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商务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三便民一推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163号 2008年9月2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商务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三便民一推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三便民一推动”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发挥居民生活服务业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7]7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宁党发[2007]59号)精神,特制定“三便民一推动”工程实施方案。
  一、“三便民一推动”工程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自治区跨越式发展的要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需求变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关注民情、服务民生、满足民需,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初步建立面向居民生活的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即整合和改造服务业资源,用现代化手段建立便民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便民生活服务网点,形成便民创业就业体系,推动我区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简称“三便民一推动”)。
  主要内容:为城乡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商品零售、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废旧物品回收,家电维修和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公交缴费等商业服务。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市场运作,资源整合,点线联系,互惠互利”的原则,政府在宣传推广、资源整合等方面发挥协调促进作用,以电子信息化运营服务企业为龙头,建立便民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用服务合同方式,上联涉及多个行业的服务提供商,下联众多社区个体商户及经营单位,建立统一服务、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的便民生活服务网点,使个体商户及社区服务单位经营服务内容成倍增加,造血功能明显增强,店铺经营期明显延长,形成就业稳定的网络式便民创业就业体系,推动服务窗口行业规范服务、做强做大,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三便民一推动”工程的工作重点及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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