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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

  2、保障创新型企业用地需求。对创新型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高新区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科技产业用房”,提高研发、产业化等用房的配置效率。

  (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优化国有股权结构。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建立适应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省属国有股减持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自主创新。

  2、增强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建立对国有企业及其经营班子自主创新评价、考核和奖罚制度,争创国家创新型企业。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以建设创新服务型政府为重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加大效能建设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在项目核准备案、工商登记、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以及创新型企业认定、重点创新型产业确定等方面,赋予合芜蚌三市省级管理权限。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事项。积极推进并联审批、缺席默认、限时审批和全程代理代办制等,使试验区成为全国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区域之一。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完善创新资源配置体制。建立科技资源配置、科技政策决策、科技活动组织的协调机制,解决部门利益分割、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错位等问题。发挥政府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强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合肥、芜湖、蚌埠市负责同志参加,负责领导和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咨询、论证等职责。

  (二)强化主体责任。合肥、芜湖、蚌埠市要以自主创新为龙头,带动整体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成立专门机构,强力推进。要制定实施子方案、年度目标和政策措施,逐一落实;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新投入明显高于其他市;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环境,广泛集聚国内外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要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产业,抢占发展制高点,努力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先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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