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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勇于实践创新。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一项具有开创性和战略性的工作,也是推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解放思想,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及时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探索新思路,拿出新办法。同时要加强交流学习,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深入宣传发动。劳动力转移工作需要广大农村劳动力的积极参与,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地要加强宣传发动,依托新闻媒体和各系统服务网络,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大意义和政策内容,大力宣传劳动力转移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特别是要广泛宣传转移劳动力的成功典型,树立榜样,吸引和鼓励农村劳动力自觉参加培训,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监督考核。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梅州市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考评。各县(市、区)也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制度,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梅州市2008-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年度规划

项目/县、区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
技能培训总目标中等职业教育新成长  劳动力(35周岁以下)大龄   劳动力  培训创业   培训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转移就业总目标市内
  转移
外市转移
职校技校小计对口帮扶转移输出   生源其它方式 输出
 其中:   的士司机
合计800001600060002800019000100010000100000500005000090001000500035000
市直170007000300030002000100190031001550155001000 550
梅江区5500100001500 1500 100140031001550155020002501100
兴宁市19000200020007800 5000 20020002210011050110502000011007950
梅县8000210010002200 1500 10011001500075007500150008005200
平远县400020001800 1400 10050050002500250050002501750
蕉岭县350050001500 1000 10040042002100210040001501550
大埔县5000130002200 900 10050085004250425080004503000
丰顺县700020003600 2400 1007001500075007500135007505400
五华县11000170004400 3300 10015002400012000120002250012508500
备注5年总计各类技能培训40万人,转移就业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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