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粮食工作考评指标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粮食工作考评指标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8〕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粮食工作考评指标下达给你们,请按《关于印发梅州市粮食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08〕20号)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8年粮食工作考评指标的通知》(粤农电〔2008〕107号)要求,从2008年起,粮食工作考评不再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考核。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各县(市、区)2008年粮食工作考评指标

县(市、区)别粮食播种面积(万亩)粮食总产量(万吨)粮食储备规模(万吨)粮食风险基金规模(万元)
全 市320.2118.652400
梅江区3.41.42//
兴宁市77.9532.380.6288
梅 县48.6319.030.3144
平远县24.639.230.296
蕉岭县17.036.210.3144
大埔县30.39.990.3144
丰顺县35.6211.260.3144
五华县82.6429.080.5240
市本级//2.5120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