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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监察系统第三期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监察系统第三期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2008〕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电子监察系统第三期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东莞市电子监察系统第三期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今年黄华华省长在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确保年底前各市(县、区)全面完成系统建设任务,珠三角地区和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延伸到乡镇一级,并实现省、市、县、镇(乡)四级联网,对代办行政审批事项、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服务和行政投诉处理等实施电子监察”和李毓全市长在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加快建立全市联网的综合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的要求,根据2008年全省电子监察工作会议的安排和部署,推进我市电子监察系统第三期工程的建设,确保11月1日前完成将镇(街道)业务部门协助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和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把单一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综合型行政电子监察系统的任务。依据《广东省县(市、区)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东莞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东府〔2006〕8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东莞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运用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监察方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构建反腐败科技防线,促进廉洁、高效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政府、省纪委监察厅的安排和部署,以“总体规划、统一实施、全面推进”为工作原则。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一、二期基础上,今年11月1日前,将镇(街道)业务部门协助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第三期工程建设,实现省、市、镇三级联网;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今年将政府采购、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范围,逐步建立完善全市政府采购、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电子监察子系统,建设我市综合型电子监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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