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编制实施武汉城市圈国土规划,加强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实施土地整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和市场化配置。积极稳妥开展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
2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体系,实施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评价结果与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惩挂钩。进一步完善存量土地管理制度,降低土地流转成本。重点治理工业污染严重的土地,合理调整土地用途。建立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和储备制度。建立集约用地激励机制,调整和实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探索建立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
3健全城市土地市场运行机制。探索完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建立土地储备基金,改变土地储备模式,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推行城市土地投资强度分级分类管理方式,整合圈域内土地有形市场,规范土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运作。
4创新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方式。建立圈域内耕地有偿保护和占补平衡机制,确保耕地占补的数量和质量“双平衡”。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立流转交易平台,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合理流转的新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探索承包经营权合理退出机制,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建立健全流转中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保障集体的土地收益权。稳步推进合理的迁村并镇建设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科学管理方式,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
5完善被征地农民补偿制度。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开展留地安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征地安置模式试点,探索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七)创新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财税金融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财税金融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积极推进财税金融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逐步形成金融资源高度集聚、金融体系基本完备、经营机制灵活高效的金融市场,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革完善省以下财税体制,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财政分配机制,推进产业合理布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技术研发、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及可再生能源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农产品加工税收政策。对圈域内的国有企业改革、高新技术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争取比照执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改革资源税制度,探索开展环境税试点。
2推进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快实现信贷一体化。改进支付结算服务,依托现代化支付系统提升资金清算服务水平。发展商业汇票,加快实现票据市场一体化。支持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促进金融业信息整合共享,促进社会征信机构发展。开展金融生态建设试点,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形成逃废金融债务惩戒机制。
3推进金融主体建设。支持汉口银行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商业银行。推动组建光谷科技银行。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完善中小企业信贷体系。整合金融资源,推动组建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争取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创造条件设立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促进其科学发展。积极引进、设立法人金融机构,引导和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武汉城市圈域内其他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审批后可在武汉城市圈域内实施同城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