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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晋发〔2008〕28号 2008年9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切实搞好我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统一思想的重大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基地新山西奠定重要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提出五年来,对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我省坚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和主题,科学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科学发展的政策不断完善,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党员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高,对科学发展观理解还不深,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都与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不自觉有关。为此,必须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把全省党员干部的思想真正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山西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面临来自国际国内的多种机遇和挑战。实现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新山西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树立世界眼光、增强全局观念、加强战略思维,更好地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大势和我省的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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