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1.积极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德育为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中专生思想政治教育;确立“科研兴教”理念,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创新教育教学模式,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坚持“健康第一”,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2.大力实施家庭素质教育。积极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坚持家访制度,建立学校与家庭良性互动的合作教育机制。帮助和引导家长注重培养子女良好的品格与行为习惯,构建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促进子女全面发展。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
13.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实施素质教育。明确和落实部门职责,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中心城区要建设1处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增强各类大众媒体的社会责任,为青少年创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在全社会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
14.推行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建立全面、公正、权威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改革学校招生和考试制度,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逐步推广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15.实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计划。加大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力度,“十一五”期间,各地每年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不得低于5年后小学教师退休人数。编制“十二五”、“十三五”中小学教师人才规划,并按规划实施培养。农村幼儿教师应达到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加强教师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深入开展以“研修、研教、研讨”为主要内容的校本培训。发挥郴州师范在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中的作用,着力建设市、县两级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工程”。定期选调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先进地区学校学习和挂职锻炼。建立城乡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交流培训制度。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2至3年的经历,其中新进教师应有5年以上乡村中小学任教经历。打破城区内校际界限,进行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按编制部门核定的教师编制和新课改的需要配足配齐学科专任教师。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执行专业教师准入和在职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