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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关于成立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成立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穗委〔2008〕73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中央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市委决定,成立中共广州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市委提出相关建议。

  2.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总体要求,结合各批次、各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的特点,对每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实施方案,对每个阶段学习实践活动提出指导意见。

  3.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学习实践活动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在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

  4.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派出指导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5.协助中央和省委抓好增城市的试点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镇、街试点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朱小丹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
  张广宁 市委副书记、市长

  张桂芳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苏志佳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方 旋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凌伟宪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王晓玲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
  陈如桂 市政府秘书长

  卢一先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张长邦 市委副秘书长

  谢宝怀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洪英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汤应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容小梨 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许鸿基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潘建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小穗 市经贸委主任

  华同旭 市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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