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8〕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刻汲取临汾襄汾“9.8”尾矿库溃坝事故的沉痛教训,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市人民政府决定从9月20日到12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动各级各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切实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二、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全面检查;市人民政府抽调专人进行督查。

  三、检查内容

  1、煤矿。主要是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掘代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和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采煤行为;是否存在私自采购、储存和使用非法火工品行为;顶板管理和水害防治工作各项技术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瓦斯监测监控、产量监控和井下人员管理“三大系统” 运行是否正常;上岗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重点防止“三超”和防治瓦斯事故,遏制第四季度事故多发势头,督促企业制订和落实应对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做好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工作;督查“一通三防”现场管理,防范遏制瓦斯事故发生;加大执法力度,严防非法违法现象抬头、滋生事故,尤其是排查资源枯竭政策性关闭煤矿是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86号明电要求从9月15日零时一律无条件停产。

  2、道路交通。严查严纠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酒后驾车、超速及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排查公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崖临水以及事故多发、易发点段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护墙、紧急避险车道、减速带设置情况;重点危险路段整治情况;营运车辆行车证、道路运输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年检合格证等证照合格情况;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管理考核情况,防止随意更换驾驶员措施情况;汽车客运站报班管理、安全例检、出站把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查堵规定执行情况;排查在建重大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和乡村道路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