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山西右玉平顶梁煤业有限公司等十五座煤矿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山西右玉平顶梁煤业有限公司等十五座煤矿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8〕95号)


朔州供电公司、朔州地电公司: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6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字〔2008〕6号)以及2008年9月17日全省煤矿安全会议精神,山西右玉平顶梁煤业有限公司等十二座煤矿为省国土资源厅核实属于“十关闭”中第十类资源枯竭政策性关闭煤矿,山西朔州平鲁冯家岭亿隆煤业有限公司等三座煤矿为省煤炭工业局和省煤监局已吊证的关闭煤矿。请按各自管理权限和范围停止供电。

  省国土资源厅核实属于“十关闭”中第十类资源枯竭政策性关闭煤矿

  1山西右玉平顶梁煤业有限公司
  2山西朔州满贞煤业有限公司
  3山西山阴顺风煤业有限公司
  4山西怀仁马营湾煤业有限公司
  5山西怀仁东山兴盛煤业有限公司
  6朔州市天峰煤矿
  7朔州市芦北煤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