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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的通知
(浙医械协办〔2008〕1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根据《
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浙卫发〔2008〕235号),决定成立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采购办),经民主推荐并报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协调小组同意,现将省采购办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 徐少文(浙医二院)
副主任: 赵幼明(浙医二院)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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