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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开展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三)由质监局牵头,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控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一是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批次检验、出厂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企业持续保持和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二是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防止出现区域性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促进地方食品产业可持续发展。三是严格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引导他们规范化生产,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基本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四)由工商局牵头,卫生、质监等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加大对农村集市、庙会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经营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加快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加大打假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行为。五是强化对三聚氰胺等化工产品生产流通渠道的监管,要求经营企业建立购销档案,坚决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不准流入食品行业,确保奶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
  (五)由商务局牵头,工商、畜牧等相关部门配合,继续狠抓生猪肉品质量管理。一是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重新审核。二是要继续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严格执法人员驻场、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完善屠宰和检疫检验记录。要加大肉品品质检验力度,重点检查肉品水分、重金属残留、农兽药残留、瘦肉精和胶类物质等。三是要加大对私屠滥宰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市场的巡查,对私屠滥宰行为要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六)由卫生局牵头,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消除饮食安全隐患。一是要全力做好婴幼儿食用问题奶粉致病的筛查、救治工作,确保不漏诊一个婴儿、不延误一个患儿治疗、不发生一例患儿死亡。二是对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三是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四是要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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