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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开展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一是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相结合,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要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二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深入基层进行检查指导,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和退市机制,及时曝光企业不诚信事件。
  (二)态度坚决,严打狠治。一是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经营食品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对在检查中有拒不配合、逾期不整改、经处理后重犯等顶风作案行为的要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严惩不贷,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对扰乱食品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影响食品经济发展的大案要案,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办一批制售假劣食品的大案要案,严惩不法分子,绝不手软。
  (三)措施得力,注重实效。一是各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衔接,集中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打击合力。二是建立并严格实施食品经营准入、巡查、退市、信息公示、分级监管、检验监测等行政执法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食品的社会危害,密切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宣传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进一步制定完善部门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
  (四)分工负责,狠抓落实。一是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今年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第一年,要抓住机遇,强化措施,全面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目标。二是各部门要组织工作组,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指导整治工作开展。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进行检查,确保整治措施落实。三是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在每月底前要将行动进展情况汇总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底各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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