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协调解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
印发山西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5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当前,联席会议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事故责任追究中的协作配合,提高办案效率。要依法细化涉及犯罪案件的移送制度,重点解决证据材料的规范移送问题;细化调查情况通报制度,实现事故调查组与司法机关调查信息的互相共享;细化刑事责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的相互衔接制度,避免责任追究过程中出现空白和脱节。
二、进一步注重在责任追究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保证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对瞒报事故和逃匿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重点围绕已被内部通报或媒体曝光的瞒报事故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从严从重查处相关责任人。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周密部署,抓好落实。要及时研究解决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抓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好转。
附: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5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严肃查处和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事故、逃匿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