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8〕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
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39号)、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的通知》(晋安字[2008]7号)和省、市政府9月11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临汾“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惨痛教训,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动我市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强化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督查方法及时间
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检查、督查方法和分组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忻政办发电[2008]94号)明电不变。
大检查结束时间至12月18日。
三、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及尾矿库
1、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以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
4、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以及在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
5、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6、尾矿库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对长期停产、废弃、不能保证调洪库容和干滩长度的尾矿库进行安全处置和管理情况;无人负责产权不明的尾矿库,当地政府负责组织闭库,并且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的情况;未进行安全论证和设计审批的,已停用的尾矿库进行任何形式的再利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