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项目标
1.节能方面(争取目标)
工业:到201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35%,达到1.177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总量减少35%,达到6.85吨。到201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争取达到1.106吨标准煤,比2007年的1.505吨标准煤降低26.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总量达到6.5吨。
建筑业:到2010年,全市万元建筑业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14.5%,达到0.312吨标准煤。到2012年,万元建筑业增加值能耗达到0.297吨标准煤,比2007年的0.343吨标准煤降低13.4%。到2012年,全市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施工面积占总建筑施工面积的90%以上;实施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节水器具安装使用率达到90%以上;已投入运行的各用水户节水工程及节水设施的有效运行率不低于90%。
农业:到2010年,全市万元农业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18%,达到0.236吨标准煤。到2012年,万元农业增加值能耗达到0.227吨标准煤,比2007年的0.268吨标准煤降低15.2%。
第三产业:到2010年,全市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15.5%,达到0.342吨标准煤。政府机构用能总量减少15%,达到8万吨标准煤;生活用能总量减少20%,达到96万吨标准煤。到2012年,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能耗达到0.328吨标准煤,比2007年的0.381吨标准煤降低13.9%。
各产业节能目标分解表
| 指 标(吨标准煤/万元GDP)
|
产业
| 2005年
基数
| 2010年
目标值
| 下降比例
(%)
| 2007年
基数
| 2012年
目标值
| 下降比例
(%)
|
工业
| 1.81
| 1.177
| 35
| 1.505
| 1.106
| 26.5
|
建筑业
| 0.365
| 0.312
| 14.5
| 0.343
| 0.297
| 13.4
|
农业
| 0.288
| 0.236
| 18
| 0.268
| 0.227
| 15.2
|
第三产业
| 0.405
| 0.342
| 15.5
| 0.381
| 0.328
| 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