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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2009年深化畅通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5.市公安交管支队负责,进一步落实维护中小学校园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完善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加大公交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的经济补贴,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
  2.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法规和标准,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指导作用。健全场站建设、车辆配备与更新、设施装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逐步建立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3.继续推广和完善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建设,强化公交专用车道秩序管理。通过加强公交专用车道(路)建设,调整公交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和交叉口信号周期、信号相位,以及设置公交车辆专用信号等,确保公交车辆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4.引导公交服务向居民社区、城市周边地区以及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
  5.加强公交网络、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利用效率,公共交通建设项目包括东西五路快速公交系统,13条公交专用道,纺织城和城南两座公交枢纽,以及新筑公交保养场。
  6.推广公共交通职能调度系统,进一步完善公交车站信息发布系统。
  7.加强对城市客运市场监管,加大对城市公交线路实行挂靠、个体承包、转包等经营形式的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营责任制度。
  8.落实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建城〔2003〕169号)要求,倡导各地建设有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多元化的绿色城市交通系统,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
  9.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公交优先”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主力军作用。以上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五)创新理念,加强管理,推进城市交通“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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