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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2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秋收在即,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禁烧措施,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国家就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发了两个文件。4月2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专门下发通知,将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副省级城市所辖区域全部列入禁烧范围,要求从5月初至9月底,必须实行全面禁烧。同时,在禁烧期间,国家环境保护部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国农作物秸秆焚烧情况进行监测,并在环保网站和报纸上刊登监测结果。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实现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解决由于秸秆废弃和违规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全市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涉农区县政府要对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要高度重视,履行职责,一抓到底,保护好辖区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200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加大检查和巡查力度。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得好,利用率高,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焚烧秸秆者,予以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二、以“疏”为主,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从生态的、经济的、法律的高度,全面认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在“三秋”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要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玉米秸秆拉丝揉搓和玉米秸秆青贮三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同时要做好秸秆气化、秸秆沤肥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不断扩大秸秆综合利用面积;二是要合理调配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组织跨区作业,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主力军作用;三是切实依靠科技,不断加大投入,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尽快催生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新产业,为秸秆找好出路。各区县要坚持“三夏”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辖区玉米种植数量,选择适合本地区的综合利用技术,通过实施综合利用技术,消化玉米秸秆,实现秸秆资源化,变废为宝。同时,各区县要树立抗灾意识,制定措施,及时应对“三秋”阴雨天气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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