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进出口市场秩序,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漏检行为和非法出口。建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控。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12、引导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加大技术创新投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建立完善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计量检定校准,严格检验检测,严格关键环节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推广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产业发展水平和企业特点,深入宣传贯彻“零缺陷”、用户满意度、企业社会责任、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
13、推进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努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建立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履行保证质量和依法承担质量责任。在食品、建材等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升企业质量信誉度和社会知名度;在金融保险、商贸流通、交通、通信、房地产、旅游等服务领域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开展用户满意度测评、星级服务达标、创建文明窗口等活动,实现优质服务、诚信服务和透明服务。
14、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破除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阻碍产品正常流通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破地区封锁和地区保护主义,建立统一大市场。积极推行工程和设备监理制度,围绕重点工程和重大投资项目、技改项目,实施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和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设备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强制监理,确保重大投资项目和设备的质量安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参与质量技术创新、名牌培育、标准制定、质量管理、信息分析、咨询服务等质量服务活动。
15、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全市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围绕优势产业的提升和发展,重点提高高新技术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和食品、药品、建材等涉及安全产品的监督检验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以市级为中心、县级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区域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鼓励小企业联合建立实验室,切实保证原材料进厂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和实验室评价制度,加强对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实现检验检测结果的科学、准确、互认。
16、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质量普及教育,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质量意识。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质量管理课程或设立质量管理专业,培养不同层次、满足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加强对质量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建立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