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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泉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泉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泉政文〔2008〕163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廖小军 中共泉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黄维礼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曾荣华 市经委主任

  许瑞察 市工商局局长

  俞 敏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刘子荣 泉州银监分局局长

  林庆扬 市法制办主任

  吴晓雄 市经委副主任

  柳新群 市公安局副局长

  蒋建国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协调、组织指导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挂靠在市经委,主任由吴晓雄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名单如下:陈颖(市经委企业发展科科员)、林东升(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郑凡东(市法制办执法监督科科长)、陈丽蓉(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研究室主任)、黄解放(市工商局注册科科长)、苏志鑫(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科长)、王经东(泉州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副科长)。被确定为试点的县(市)要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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