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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常德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卿渐伟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宋冬春,副市长徐万发,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国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钟华山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新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工作组织并审议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综合规划、用地、耕保、财务、地籍、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等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参加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初步审核县市区上报的城乡建设用地统筹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搞好三个结合

  1.建设用地统筹与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

  2.土地整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3.国土资源部门与新农村建设办等多个部门实现工作机制上的结合。

  (三)建立两项制度

  1.建立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登记制度。在市级建立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登记库,对实施土地整理将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的登记入库,并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备案,作为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使用挂钩指标的依据。

  2.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筹挂钩用地计划制度。被转为农用地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作为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并将该指标纳入市级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县市区带项目报征土地时,由市局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用地计划”指标中核减,不得突破。

  (四)实行层级管理

  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土地整理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相结合的项目审核、竣工验收和挂钩指标认定的前提下,建立层级管理、权责利相匹配的工作机制。

  1.市统筹: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统筹挂钩指标分配、统筹土地相关税费征缴、统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根据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市及市以上投资项目挂钩指标按市、县两级各50%分配,县及县以下自筹资金的项目挂钩指标全部留给县级。县市区入库指标多,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够时,由市统筹调剂,并实行有偿流转。属于使用挂钩指标的建设项目,在没有缴纳新增费的前提下,由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按新增费标准在土地招拍挂时列入土地成本,计入总价款,所收费用作为城乡建设用地统筹项目实施的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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