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水域生态系统、保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目标,坚持科技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全面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贡献。
三、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奋斗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10年,通过实施重点渔业资源保护、渔业资源增殖和负责任捕捞管理三项措施,使渔业资源衰退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全区海洋机动渔船从2002年底1.4321万艘、732325千瓦压减到1.2389万艘、655778千瓦;每年增殖重要渔业资源品种苗种数量达到5亿尾(粒)以上;自治区级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达到8个以上;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60%以上。
(二)中期目标。到2020年,基本扭转目前捕捞强度居高不下的局面,水域生态环境逐步得到修复,渔业资源衰退、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濒危物种数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全区海洋机动渔船压减到1万艘、650778千瓦以下;每年增殖重要资源品种的苗种数量达到10亿尾(粒)以上;自治区级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达到15个以上;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经过长期不懈努力,我区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并实现高效循环利用,水生生态系统处于整体良好状态,基本实现《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
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控制近海捕捞能力增长,规范捕捞行为。要逐步压减拖网、定置网渔船及持临时捕捞许可证的渔船,实现海洋捕捞渔船“双控”目标。严格执行《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
渔业船舶报废暂行规定》,全面实施渔船准造、检验、登记捕捞许可和报废等制度,加强渔船修造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审批、非法建造渔船行为。积极组织开展查处非法捕捞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证捕捞、使用非法渔具、违反禁渔区(期)规定等行为。进一步完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措施,推进休渔和禁渔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鼓励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引导捕捞渔民向增养殖业、水产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转移。加强海洋捕捞从业人员管理,大力开展职务船员培训工作,规范职务船员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