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1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广西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方案
为摸清全区中小学校舍总体状况,及时、准确地把握校舍安全趋势,规范校舍管理,加强校舍安全防范工作,为校舍建设、维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我区中小学校舍的基础数据,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总体目标
通过校舍普查及数据处理、分析等一系列工作,查清我区中小学校舍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全区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库,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好校舍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性决策信息,为制定中长期校舍改造与建设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建立校舍信息统计平台,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舍统计调查奠定基础。
三、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的范围。
校舍普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全县(市、区)范围内所有教育部门和集体办、民办、其他部门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完全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初中、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舍进行全面调查统计。
(二)普查的内容。
调查统计的内容包括学校所处地形地貌,选址缺陷;校园占地情况;每一幢校舍的建筑面积、建筑类型、建筑结构、层数、建筑高度、建设年份、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损情况、抗震设防等级、消防设施、防雷设施、使用情况、安全隐患等。普查数据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0日。详细内容见附件2-1、附件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