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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1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健全我区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函》(桂政办函〔2006〕86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海平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石文怀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廖小波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杨 焱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王 勇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兰红星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姚 才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唐毓彪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王山竹 自治区专用通信局局长

  林火华 广西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吴健雄 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经理

  赵华成 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赵 强 中国电信广西公司总经理

  吴唯宁 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总经理

  邵广禄 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总经理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政策及规定。

  (二)组织起草、修订广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三)遇重大突发事件,启动广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领导、指挥、协调全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四)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决策重大事件的通信保障应急方案,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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