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电力工程项目42个。计划新建县级220kV送变电工程项目1个,110kV工程项目1个,10kV及以下工程项目38个,输电线路工程2个;计划投资15956万元。
17.电信工程项目42个。计划新建智能农话建设项目3个,新建宽带互联网项目5个,乡(镇)传输建设项目5个,移动基站项目29个;计划投资1494万元。
18.烟区基础设施项目1652个。计划新建烟区水利项目936个,新建烟叶烤房716座;计划投资4268万元。
19.农村茅草房改造项目7334个。计划补助农村茅草房改造7334户;计划投资3670万元。
四、精心组织,高效有序地开展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涉及多部门,项目点多面广,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入实际,加强协调,严格把关,高效实施,科学管理,扎实、稳妥、有序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如期完成。
(一)统一指挥,统一规划,分项实施。
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成立自治区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项目协调组、资金协调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扶贫办,项目协调组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资金协调组设在自治区财政厅。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由自治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本地区、本单位的指挥部和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安排和组织协调本地区、本单位大会战的各项工作。
自治区指挥部重点做好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总体规划和协调,百色市指挥部重点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桂西五县指挥部重点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自治区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与百色市和有关县(自治县)衔接具体建设项目,同时制定部门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分别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下达。自治区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达的项目计划下达本部门投入的资金计划。
自治区及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计划实施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内容、减少项目规模和资金投入,不得擅自加大项目规模和提高项目投资。凡超计划投入造成资金缺口的,谁批准谁负责,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分2008年和2009年两个年度实施。2008年分3个阶段进行,8月底前为前期准备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基建程序完成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审批等工作;9月全面启动建设项目;12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实施任务和验收工作。2009年分两个阶段进行,1月开始实施,12月底完成年度项目实施任务及验收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在自治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部门负责制。发展改革、财政、扶贫部门要充分发挥指挥部的参谋助手作用。发展改革委除了要实施好本部门的建设项目外,还要做好项目计划的协调、下达及执行监督。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筹集、下达、管理和检查。扶贫部门除了要实施好本部门的建设项目外,还要做好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和解决大会战中的各种问题。检察院、法院、民委、交通、水利、教育、卫生、计生、建设、民政、国土资源、商务、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林业、畜牧水产、公安、司法、水利电业、通信管理、电网公司、烟草等项目实施单位,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办法的同时,要确保落实部门资金,加强技术服务、检查指导和组织项目验收。国土资源、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大会战实际,按“特事特办”的原则,主动沟通,认真研究制定用地、税费、环保等相关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大会战资金的监督使用。宣传部门要组织好大会战的宣传报道。
(三)以县(自治县)为基本责任单位实施,全面推行项目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标准化管理。
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除等级公路、水利、电网等大型项目由项目业主和项目所在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外,其余项目的实施以县(自治县)为基本责任单位。一是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到县(自治县)。自治区根据大会战的总体要求和桂西五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类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规模,将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自治县),以县(自治县)为基本单位进行建设。二是项目建设资金下达到县(自治县)。除明文规定由自治区有关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外,自治区根据各县(自治县)项目建设计划将补助资金指标分配到县(自治县),由县(自治县)按项目管理进行使用。三是项目建设责任明确到县(自治县)。在自治区指挥部和百色市指挥部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各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规划、设计、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将项目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县(自治县),除自治区有关项目主管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外,各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大会战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和目标实现负主要责任。各县(自治县)要进一步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到单位、到负责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要按照“制定规划→项目计划审批下达→全面实施→验收→使用管理”的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建设。对已完工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尽快交付使用。项目竣工并经县(自治县)自检合格后,报百色市有关部门验收;自治区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验收。
要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大会战项目实施,对于等级公路、桥梁、建筑等工程,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选择工程队施工;对人畜饮水工程、沼气池、危房改造等工程,要采取群众投工投劳和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中大批量物资的采购,要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工程、物资招标投标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人情工程”及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现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杜绝各类工程事故发生。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多方筹资,渠道不乱,专款专用。
要坚持自治区财政定量补助与部门投资、争取中央支持、广泛募集社会资金和实行优惠政策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资金。除国家规定需要配套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县(自治县)、乡(镇)配套,但百色市要视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实际,从市本级财政中安排一定的资金进行配套。百色市、桂西五县人民政府要积极解决本地区指挥部的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负责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等问题。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
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管理办法》和《
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各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要严肃财经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大会战资金,凡挤占、挪用和截留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五)制定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大会战。
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
1.各有关部门要以讲政治、讲大局的强烈责任感和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深厚感情,及时研究制定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土地调整、拆迁、税收、设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尽可能减免各种税费,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2.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动干部、广大群众、部队官兵、民兵积极参与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建设。
3.鼓励社会各界、各级人民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六)强化督查和激励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1.各级指挥部和各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项目建设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查,推动大会战项目顺利实施。
2.百色市、桂西五县大会战指挥部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具体分工挂点联系一个乡(镇)或一至两个骨干项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大会战项目建设的内容、规模、投资等要在县(自治县)、乡(镇)、村屯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对大会战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各级各有关部门每个月要如实、准确填报自治区统一制定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4.自治区指挥部将每月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千方百计筹措大会战项目资金、工作进度快、工程质量高、资金管理好、作风深入、群众特别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彰;对工作拖拉、弄虚作假、资金管理混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项目建设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