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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自治区成立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自治区奶站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陈章良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副组长:
  曾 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雨祥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
  许亚南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段一中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 虹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方乃纯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卢兆发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 强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主 任:
  王 强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副主任:
  梁纪豪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与饲料处处长

  成 员:
  晋 东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处长

  欧 波 自治区卫生厅执法监督处处长

  陈继辉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调研员

  谢有金 自治区治安总队行动队教导员

  张 杰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处处长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负责辖区专项整治行动。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监管责任。对在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违法执法,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作。畜牧兽医、质检、工商、卫生、公安、经济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建立通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果断、有效、有序地解决好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及时、主动、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要组织有关专家释疑解惑,避免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消费质量合格安全的乳制品,增强消费信心。

  (五)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清理整顿活动的监督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各项部署和整治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清理整治期间设立专线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和社会监督。自治区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0771-280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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