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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1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积极实施产业优先发展战略,钦州市委、市政府抢抓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历史机遇,制订出台了《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自我加压,推动钦州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跨越发展。钦州市落实科学发展的精神和行动值得全区学习和推广。根据自治区主席马飚的批示,现将《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钦发〔2008〕18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借鉴钦州市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桂发〔2008〕27号),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科学制订调整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自我加压,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
(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积极实施产业优先发展战略,抢抓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历史机遇,推动钦州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

  一、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重大意义

  (一)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抓住了钦州未来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区前列,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最根本的差距就是工业化程度低、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市工业化率仅为1.04,而全国工业化率为3.82,全区工业化率为1.68。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促进重点优势产业率先发展,将使钦州工业化水平迅速提高,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更有后劲。

  (二)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符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自治区党委、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加快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和坚持产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要求。我市在贯彻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提出了“以港兴工,三化互动”的发展战略。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和我市战略决策的具体举措,对于加快港口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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