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失效]


区县残联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评估情况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残联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训练

情况

训练持续时间

 

训练起止时间

 

训练效果

 

收费标准

元/月

收费总额

补助金额

家长(监护人)签字:

 

机构盖章

 

区(县)残联

补助

  

补助金额:   领取人签字:   区县残联盖章:

备注

 

  注:此表由监护人填写,逐级上报至市残联审批。“申请补助项目”栏为单选,一项一报,并需在具体项目中,注明申请辅助器具名称,申请到康复机构康复训练的,需注明机构名称、训练内容、时间;区(县)残联意见,需注明补助方式,补助金额等,属贫困家庭儿童,免费入住康复机构康复训练的,还需注明入住康复机构名称。

  附件6:
  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项  目

补助人数

补助经费(万元)

社区康复训练

 

 

辅助器具配发

 

 

听力残疾儿童入住康复机构

 

 

视力残疾儿童入住康复机构

 

 

肢体残疾儿童入住康复机构

 

 

智力残疾儿童入住康复机构

 

 

精神残疾儿童入住康复机构

 

 

其他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