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8]14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
(省公安厅 二00八年九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全面落实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实现了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从高发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事故起数和人员伤亡总量明显减少。实践证明,“五整顿”“三加强”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措施,是符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2008年4月30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积极探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要求。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事故起数进一步下降,伤亡人数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