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周政〔2007〕37 号)中关于“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机构,有2-3名工作人员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农村信息员的作用。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增强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高效监管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监测检验体系建设。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对制假售假等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不断加强和完善农产品、畜产品、林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半成品、成品检验方法和标准,强化管理。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高检验检测手段,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监测和评估制度。进一步推行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的现代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研究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建立健全食物链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开展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管的科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发生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按照规定予以公布。
强化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9号),大力推进农业、林业、畜牧业标准化,扎实推进无公害农(林、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无公害农(林、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主要农产品、畜产品逐步建立从种植、养殖到消费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标准体系,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从采购、生产经营到包装、运输、贮存的全过程标准体系,食品物流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物流标准体系。积极引导、支持、帮助食品及相关企业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技术)、GAP(良好农业规范)、GVP(良好兽医规范)、GMP(良好生产规范)、GHP(良好卫生规范)、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以及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规范,从源头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推动我市优势食品生产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参照国际、国家标准建立更严格的内控企业标准。根据我市食品和农产品的生产实际,围绕我市特色食品和农产品,积极组织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建立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为补充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标准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