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设办税服务窗口,分流相关业务,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针对目前反映比较突出的部分办税服务厅排长队引发的“缴税难”问题,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可在纳税人相对密集的基层国税机关,本着经济适用、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设办税服务窗口,受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发售等相关业务,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承担征收职能的税务分局或税务所,应设置办税服务场所。同时,还可借助政府的联合办公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等业务。
(二)调整、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各地办税服务厅窗口可根据当地税源结构和纳税人数量情况合理设置,一般县市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应设置“发票管理”、“申报纳税”和“综合服务”三类窗口。对税源比较集中、一般纳税人较多的县市国税局,在创造条件的基础上,办税服务厅应设置各窗口功能一致的“综合服务”窗口,一窗通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认证、发票领购等各类涉税事宜,使纳税人不再重复排队。税务分局或税务所的办税服务场所,应设置“一窗通办”的“综合服务”窗口。
(三)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电话申报、银行批量扣税、网上认证等多元化、信息化申报方式,使纳税人纳税申报、财务会计报表等信息迅速、准确地导入国税机关的征管信息系统,减少纳税人往返国税机关及在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时间,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纳税”,同时也可以大大减轻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劳动负荷和工作压力。
(四)积极探索“国税一城通”业务。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全区集中运行的优势,尝试推行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不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申报纳税、购领普通发票和代开普通发票等税务事项在城区范围内任一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通办的“一城通”业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一城通”综合服务窗口,使城区内的纳税人可就近选择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的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税涉税事宜。
五、加强需求分析,不断规范和完善纳税服务。
通过解答咨询、税企座谈、服务性调研等渠道听取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纳税人所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途径。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纳税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实现事项、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并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服务规范。依托信息化,积极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和手段,将纳税服务与提高税法遵从度、落实税收政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税收服务的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