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级的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十九、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四十、市人民政府实行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四十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全体组成人员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十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十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和有关副市长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听取重要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调度有关工作情况;
(三)研究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十四、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或由其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