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安全畜产品养殖基地。以猪、牛、禽为重点,加快发展畜产品养殖基地。进一步优化畜牧养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发展一批专业养殖户、现代化饲养场和规范化饲养小区,全面推进标准化、规模化饲养,提高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积极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四、促进对韩农产品出口贸易持续增长
(一)积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创汇主体。重点发展对韩出口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壮大一批以大米、蔬菜、食用菌、山特产品等为重点的外向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系列精深加工产品,扩大农产品对韩出口总量。引导企业以"公司+基地+标准化"的方式,建立一批稳定的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有计划地落实出口创汇项目。支持出口企业技术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增强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更新完善包装、仓储、冷藏和精深加工技术,引进国外新技术、新设备,使生产水平、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大力发展外向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其在建设出口基地、指导农民标准化生产、执行出口合同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鼓励出口企业在自愿基础上组建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规范出口秩序,积极应对贸易纠纷。
(二)努力培育出口农产品品牌。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我市对韩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按照市场、生态、安全、效益的原则,把产业集中度高、产品质量稳定、对韩出口创汇市场前景好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作为培育品牌的重点,在生产、加工、流通、品牌注册及评定等环节予以重点扶持。切实抓好出口创汇龙头企业品牌创建,扶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积极推进地方特色农产品申请原产地标记注册,尽快形成一批在韩国及东亚地区市场有影响、民众认可的优势品牌。
(三)加快农产品出口物流平台建设。重点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建立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出口企业和基地农户为基础的市场营销网络。鼓励发展农产品出口物流配送中心,形成覆盖城乡、运输便捷的农产品出口渠道。积极为出口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有计划地组织出口企业参加韩国及相关国家食品展览会、经贸洽谈会,举办项目推介和贸易洽谈活动,进一步开辟韩国农产品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和设立境外贸易营销机构,开展农产品批发、代销及零售业务。加强农业、动植检、海关等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定期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建立完善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及时指导和服务企业改进贸易运作。
(四)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国际健康消费理念和标准操作规范,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土地、水源和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的监测和管理,强化源头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出口基地要积极推广生物农药、生物疫苗、控释肥料、生物降解膜等新技术、新产品,建立健全疫病、药残检测控制体系,实行适时监控。加工企业要对生产基地实行"五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出口农产品卫生质量跟踪制度和产地检验检疫备案制度,推动更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国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质量认证、检疫注册和卫生注册。加强对韩国进口农产品质量标准信息收集和市场调研,规避贸易壁垒,降低出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