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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人民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10月6日-10月20日)
  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财政局、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考评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顺畅。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辖区内的人口组成、男、女、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及各类慢性病病人、精神病病人、残疾人、贫困人群等数据的准确性调查和筛查,为测算提供相关基础数据。
  第二阶段:启动阶段(2008年10月21日-11月5日)
  1.卫生部门核定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服务数量、质量标准。
  2.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
  3.财政部门制定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经费核定暂行办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报告等配套文件。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2008年11月6日-12月20日)
  1.卫生部门研究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指标、考核分值,形成完整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填写《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机构登记表》,制定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协议书。
  2.卫生部门、财政部门共同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协议书》。
  第四阶段:总结评价阶段(2008年12月21日-12月31日)
  卫生部门与财政部门按绩效考评细则进行综合评价,向社会公示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财政补助的依据。同时,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李洪祥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战渤涛   市卫生局局长
  王长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保华   市地方社保局局长
  刘 录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景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胜利   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
  赵 琦   市卫生局工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妇社科,主任由赵琦兼任,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联系人:柳云,联系电话:8222592。
  卫生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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