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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16)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及相关科研、服务体系建设。(州科技局负责、发改委配合)
  (17)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培育与申报。(州发改委牵头、科技局配合)
  (18)向西出口加工基地及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建设。(州外经贸局牵头)
  (19)创新利用外资方式。
  --提高直接利用外资水平,积极吸引各种外商投资。(州外经贸委牵头,州发改委配合)
  --认真做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稳步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和领域,大力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利用外资。(州发改委牵头,州财政局配合)
  (20)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州招商局牵头)
  3.基础设施建设。
  (21)水利基础设施。
  --伊犁河流域开发、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洪涝灾害防治和水源工程建设。(州水利局、发改委负责)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州水利局、农业局负责)
  (22)交通基础设施。
  --衔接和优化各种运输方式。(州发改委牵头)
  --连云港-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赛里木湖-果子沟-霍尔果斯公路建设;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新疆伊犁段建设;纵贯南北疆中部快速干线建设;国家一类边境口岸公路和国家边防公路建设;州、县市、乡(镇)客运站点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健全农村公路管护体系。(州交通局负责)
  --精河-伊宁-霍尔果斯铁路建设,奎屯-克拉玛依-北屯铁路建设。(州发改委负责协调)
  --那拉提机场建设,改扩建一批疆内重点支线机场(伊宁机场改扩建),开辟新航线。(州发改委负责协调)
  (23)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州建设局、发改委负责)
  (24)房地产业的发展。(州建设局负责)
  (25)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负责)
  4.科技教育和人才方面。
  (26)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边境乡镇学校建设、推进“双语”教育,每县建一所民汉合一完全中学,办好区内初中班(州教育局牵头)
  (27)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州人事局配合有关部门落实)
  5.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8)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州民委、发改委、扶贫办、民政局负责)
  (29)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州发改委、各相关职能部门)
  6.可持续发展。
  (30)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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