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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工业企业节能工作。(州经贸委负责)
  --建设节水型社会。(州水利局负责)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州国土局负责)
  --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州发改委会同环保局、经贸委负责)
  (31)生态保护。
  --“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天然林和天然草场保护工程建设。(林业局、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设施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以及危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州环保局、建设局负责)
  7.公共服务方面。
  (33)公共卫生。
  --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改造和建设(州卫生局牵头)
  (34)公共文化。
  --“西新工程”、“走出去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提高到94%和95%。(州广播电视局牵头)
  --“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文化兴边”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州文化体育局牵头)
  (35)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州文化体育局牵头)
  (36)自然灾害物资储备体系和灾民救助体系建设(州民政局牵头)
  (三)重大改革任务
  州发改委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和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7)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州编办牵头)
  (38)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州法制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9)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州发改委牵头)
  2.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40)进一步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其他垄断行业,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州发改委牵头)
  3.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41)依法理财治税,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征管,努力培植后续财源,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控制,强化县级财政管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全面深化以部门预算为主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分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加强税收征管,严格税收减让政策,坚持依法征税,杜绝偷税漏税和非税收入跑、冒、滴、漏情况的发生,确保应收尽收。(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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