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机制。
1.进一步健全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依法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文化、公安、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要主动承担起本部门的职责,切实依法行政,从严管理。
2.对有关地区和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娱乐场所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对为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提供保护或方便、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打击、在案件查处工作中失泄密、工作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地区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坚决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要全面建立和落实娱乐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安全负责人是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对其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建立全省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可召开临时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2.加强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完善投诉机制,建立对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使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提升和改善。要逐步建立娱乐场所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