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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六、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要将调整后的成品油具体批发价和零售价抄送省物价局备案,并通过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汽、柴油的具体零售价。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向各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及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要在12月19日下午2时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供应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局。(传真:0571-87053615/87052909)

  附件: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标 号

单 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90号汽油(Ⅱ)

元/吨

6390

6090

元/升

4.71

 

93号汽油(Ⅱ)

元/吨

6773

6473

元/升

5.05

 

97号汽油(Ⅱ)

元/吨

7157

6857

元/升

5.34

 

0号柴油

元/吨

5780

5480

元/升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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