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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


  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立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农村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承奥运财富,巩固奥运成果,发扬奥运精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

  (一)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郊区县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坚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中心城区党委和政府要高度关注农村改革与发展,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支持农村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管理体制。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改革推进、督查考核的职能和作用。党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城乡统筹意识,明确领导职责和部门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和服务,切实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农民增收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各郊区县、乡镇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强化民主监督,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发挥好区县委的指导作用、乡镇党委的关键作用和村党组织的基础作用,促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相互融入、共同提高。深入推进农村经济制度、经济组织和基层党建工作“两个创新”,创新农村党的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实现党组织的工作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机结合。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和乡镇企业工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加强农民工中党的工作,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对做好农村工作至关重要。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继续推广完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村干部异村任职等办法,积极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加强村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建立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和任用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制度,常年保持每村至少2名大学生“村官”的规模,支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律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发挥好他们的积极作用。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力度,逐步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等保障机制。完善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2009年实现全市乡村网络基本覆盖。建立完善村干部任期承诺制、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考核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引导帮助他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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