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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08〕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来宾市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来宾市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全面完成2008年我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到来宾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我市上半年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在来宾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法制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加强综合协调,动员全部力量,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从2008年10月至12月,用3个月时间开展“节能减排攻坚战”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6.1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削减14.46%,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削减20.38%。
  三、主要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及时间安排
  (一)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1.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完成对全市各县(市、区)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负责部门:市发改委会同经委、建规委、环保局、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质检局、统计局、来宾供电局等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广西工业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对2007年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围绕下达的2008年度全市规模以上的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节能率及重点企业节能量的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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