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部门:市环保局、经委、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时间安排:全过程。
(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1、工业节能。继续加强对耗能量占到全市工业耗能94%和68%的重点行业和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的管理与检查,及时跟踪、监控,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企业9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耗。重点开展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沼气、化学反应热利用等)、电机系统节能和能源系统优化等五大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着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平。
负责部门:市经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力争全市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严格墙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扩大用于支持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资金额度。
负责部门:市建规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3、其他领域节能。调整和优化电源运行结构,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负责部门:市经委会同来宾供电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4.大力采取农业节能减排措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病虫无害化治理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农田节水技术等,推广保护性耕作。
负责部门:市农业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5.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要求,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进度,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负责部门:市交通局、建规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6.建立节水减排指标监督管理和监测考核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年内完成来宾A、B电厂、合山电厂等取水大户取水计量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负责部门:市水利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1.落实《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继续支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企业、社区和村镇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在我市重点监控的冶炼、有色、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制糖等八大高耗能行业中,组织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大推广应用节煤、节油、节电、节水、节材、余热余压回收和建筑节能、废气、废水治理等工程。在建设领域继续推广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块、页岩烧结多孔砖、建筑防水、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等技术。